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關于填寫土地估價報告?zhèn)浒柑柕耐ㄖ?/h2>
添加時間:2016年7月28日閱讀:1490次
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關于填寫土地估價報告?zhèn)浒柑柕耐ㄖ?/span>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:
按照《關于發(fā)布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(guī)范(試行)〉的通知》(國土資廳發(fā)〔2013〕20號)有關要求,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前,市、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擬出讓宗地的地價進行評估,出具土地估價報告;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應當由報告出具方履行電子備案程序,取得電子備案號。
為進一步推進土地估價報告?zhèn)浒腹ぷ鳎?guī)范土地出讓行為,自2014年6月1日起,市、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土地市場動態(tài)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上發(fā)布土地出讓公告時,應當填寫土地估價報告?zhèn)浒柑?。?014年9月l曰起,凡在土地市場動態(tài)監(jiān)測監(jiān)管系統(tǒng)中發(fā)布土地出讓公告時不填寫土地估價報告?zhèn)浒柑?,并且在土地出讓成交后上傳土地出讓合同時,也不填寫土地估價報告?zhèn)浒柑柕?,該宗地的土地出讓合同將不能上傳?/p>
土地利用管理司
2014年5月13日